11月12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第72期土地出让公告,决定以挂牌的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宗地块均位于柳北区白露大桥与青香路交叉口附近,出让面积共计409976.9㎡(614.96亩),共分为8个小地块开发,竞买起始价合9.198亿元,将于12月13日出让。
地块详情信息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若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P(2021)67号地块
1.竞得人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规划纵一路(道路等级为支路,长度为438米,红线宽度为20米)和规划横二路(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长度为317米,红线宽度为28米),建成后产权无偿给政府指定部门。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就上述道路建设、交付和产权移交等事宜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监管协议。
2.该宗地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3.地块内需配建:
(1)A地块:
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③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政府所有,并由竞得人与宗地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2)B地块:
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③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政府,权属归所在城区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4.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或其母公司须与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建设与新材料、环保相关项目。
(二)P(2021)68号地块
1.竞得人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规划横一路和规划纵二路(道路等级均为次干路,长度分别为300米和222米,红线宽度均为28米),建成后产权无偿给政府指定部门;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F地块上建设中小学,并在建成后将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就上述道路、中小学的建设、交付和产权移交等事宜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监管协议。
2.地块内需配建:
(1)D地块:
①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
②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并由竞得人与宗地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2)E地块:
①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②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3.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或其母公司须与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建设与新材料、环保相关项目。
4.该宗地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地块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三)P(2021)69号
1.竞得人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规划横一路和规划纵二路(道路等级均为次干路,长度分别为301米和438米,红线宽度均为28米),建成后产权无偿给政府指定部门;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附件4要求建设公园绿地,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就上述道路、公园绿地的建设、交付和产权移交等事宜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监管协议。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或其母公司须与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建设与新材料、环保相关项目。
3.宗地内需配建:
(1)C地块:
①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②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
(2)G地块:
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
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4.该宗地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2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0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10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时至2021年12月13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02292(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编辑者:liu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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